一、缴费对象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二、缴费时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实行按年度(自然年度)缴纳,征缴期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8日。三、缴费标准按每人每年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和3000元12个缴费档次。四、征缴方式和缴费渠道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由税务部门征收,主要缴费方式及渠道如下:1.线下缴费。缴纳当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户口簿等有效证件直接在农业银行或甘肃农商银行各网点进行缴费;到龄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户口簿到嘉峪关市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三镇(惠民)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相关手续后再到银行缴纳养老保险费。2.线上缴费。嘉峪关市城乡居民可以通过支付宝、微信、农业银行APP、农商银行APP进行缴费。参保缴费人员通过线上各缴费渠道成功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普通缴费业务后,应自行对相应缴费渠道的电子缴费凭证进行截屏或打印。支付宝缴费流程:打开支付宝->选择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居民养老保险)->输入身份证号、姓名、缴费年限等信息完成缴费。法律依据关于养老保险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第十一条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第十三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