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父母离婚女儿会判给谁,需视情况而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属于哺乳期内,为保证婴儿的发育成长,一般应随母方生活;
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
一、变更抚养权的条件如下: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二、变更抚养权的流程如下:
1、如果是协议变更的,双方可以先协商,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则另一方可以拥有子女的抚养权;
2、如果是诉讼变更的,一方应当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调查的事实决定是否同意变更。
总之,离婚时,夫妻双方有一个女儿,要看女儿的年龄,两周岁以下的,原则上由母亲抚养。八周岁以上的,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最后法院判定的依据是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当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时,应由另一方进行抚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