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该钱款性质如何界定?
1、要看父母的钱是具体怎么给的。是直接给的房屋卖房还是直接给的子女一方。
2、婚后购房时一方父母支付了首付款,该钱款如果是明确表示是对一方子女的赠与,该钱款则属于一方财产,如果没有表示,则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双方共同财产。
3、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即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所以,如果一方父母是通过自己的账户直接转账至中介或卖方或开发商的账户的房屋首付款应视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该部分首付款在夫妻离婚时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进行分割。
4、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虽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条规定,“赠与合同中确定只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才为夫妻一方财产。但从我国传统习俗及日常生活习惯来推断,如果是父母先将这笔首付款转账给自己子女一方,子女一方又支付给付卖方或开发商,则该笔钱款理应视为父母对子女一方的赠与。虽没有按照法律规定明确赠与自己子女一方,但从其转账给自己子女一方的行为可以视为对子女一方的赠与,故该这部分钱款应该在夫妻双方分割房屋时予以扣除后再对夫妻其他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婚后买房,男方父母出大部分钱钱,房产证只写男方一个人的名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买房是否属于夫妻财产?
1、如果是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一人名下的,房子是一人的个人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新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夫妻离婚时,可以协议分割分配属于两位的共有住房。
2、可以约定住房归一方所有,给予对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没有还请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承担。也可以约定双方筹资还清贷款,卖掉住房之后还请筹资然后两人分钱。只要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怎样分割都是可以的。
3、达成一致意见之后,双方把分割住房方式写入离婚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以后就依照协议约定执行。
4、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法院起诉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