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养鸡臭味污染空气可以向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法律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市的市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羊、猪等家畜家禽;因教学、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饲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