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只有公安机关或相关的职能部门才可以查。《犯罪记录信息管理及查询》犯罪记录信息的管理机关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关于升学、入伍、就业等资格、条件进行。工作人员不按规定提供信息,或者故意提供虚假、伪造信息,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1、国家机关查询: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当然仍然应当履行相关手续。
2、律师在犯罪记录查询上的权限
辩护律师为依法履行辩护职责,要求查询本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犯罪记录的,应当允许。
3、普通公民的查询权限
普通公民不得随意查询他人犯罪记录信息。确有必要查询他人犯罪信息的,应当根据信息管理机关要求提供相应的书式材料(主要是查询的用途),经审核通过后能进行相关犯罪记录查询。
一、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的注意事项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应明确以下几点:
1、犯罪记录系封存,并非消灭。刑诉法采纳了犯罪记录封存的观点,即不完全消灭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通过技术性操作严格限制未成年人犯罪记录被查阅。
2、犯罪记录封存依职权主动启动,而非依申请启动。封存的职责是法定而非酌定。负有封存职责的相应办案机关,必须依法封存,无需未成年人申请封存。
3、封存有例外,但需严格把握,而不能随意解除封存。刑诉法第275条规定,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4、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与相关法律法规的对接问题亟待解决。如我国公务员法等法律规定,有犯罪前科的人员不得或在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公务员、检察官、法官、律师、教师等职业,但相关法律、如检察官法、法官法、律师法等并无相关规定。在法律实施中要针对冲突情形进行力所能及的修正,或通过法律解释、实施细则等予以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