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婚外情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等。
1、书证: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信件或邮件、婚外情一方写的认错书或者悔过书、一方对婚外情认可的相关信件或邮件
2、物证:婚外情一方会第三者亲密的照片、对方与第三者出入酒店开房的相关票据、电话通讯记录等等;
3、视听资料:对方与第三者在公众场合亲密的录像、有婚外情一方承认自己出轨的相关录音;
4、证人证言:婚外情与第三者居住场所内的其他人的证言,如小区的保安、邻居、物业等等。需要注意的是,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在起诉离婚时自己单独提取的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等外遇证据是很难被法院采信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
一、婚内出轨需要的证据有
1、电子邮件、聊天记录
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往来的信件、邮件或者是聊天记录。建议在提取电子邮件或者聊天记录的过程时要经过公证处公证。
2、保证书或悔过书
在婚外情被另一方发现之初,一些人会写下保证书或悔过书表明自己今后“决不再犯”的决心。这类保证书或悔过书可以作为对方过错的证据。
3、照片
因为婚外情证据的取得要有合法性,所以,如果拍照片、拍视频取证要注意不能侵犯个人权利。否则该证据会因取得手段是否合法而不被法院采信。所以,确保婚外情,已达到在法庭离婚时能提供有效地外遇证据的目的。
4、录像
如果当事人在公开场合拍摄的录像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只有在自己家中拍摄到的录像才能作为证据使用,而在宾馆通过监控录像拍摄的、破门而入在他人家中拍摄的都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怎样收集出轨证据
出轨证据的收集:1、书面证据:对方因婚外情被曝光,写下表示悔改的保证书、道歉书等,以及对方单位在查实其婚外情后对其作风问题作出处理的书面材料;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书信往来。2、电子证据:对方与第三者之间的短信、电子邮件、微信、聊天记录或电话录音等,但短信、电子邮件、聊天记录建议应先做一下公证,再提交法院。3、视频证据:对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的视频录像或照片,收集此类证据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