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权益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可以保护。劳动权益受到侵犯后的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1、工会帮助。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2、友好协商。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3、调解或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侵犯劳动权益的行为有以下几点:1、不签订或迟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与员工应在用工前或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未在规定时限内订立劳动合同的,需要按照规定给予经济补偿;2、试用期过长。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超期都是违法的哦,并且合同期限是包括试用期在内的;3、试用期工资太低。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正式工资的80%,并且不能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4、拖欠工资。劳动者依法享有获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企业应当及时足额发放工资;5、罚没工资。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工资,如因上班迟到罚没工资、违反纪律罚没工资等行为。这点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不能扣发工资但是可以扣发绩效奖金等,所以很多企业也就是利用了这点;6、不交社保。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综上所述,劳动者权益受到侵害的,劳动者可以通过协商、请求工会帮忙、投诉调解、劳动仲裁以及诉讼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