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占有和非法占有区别如下:无权占有在民法中指欠缺本权的占有。必需具备以下三个条件才构成无权占有:必需是公开进行的;必需是排他的和实际占有的;第三,必需对实际所有人是恶意的。非法占有在刑法中是指经过犯罪的伎俩将物(财产)占有。刑法中的非法占有是这类犯罪客观故意的集中表现,而抢劫、盗窃、诈骗、贪污等则是完成非法占有的外在表现方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二条【遗失物的善意取得】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是,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