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患有精神病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2024-08-31 03:53:38

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通过诉讼方式离婚的,需要举证证实夫妻感情已破裂。一方有精神病,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1、一方在婚前隐瞒其患有精神病,婚后仍未治愈的;

2、结婚前另一方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但婚后久治未愈的;

3、一方在婚姻期间患上精神病,久治未愈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