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仍然居住在一起,会被认定为同居关系。夫妻如果离婚后,就不具备夫妻关系。还住在一起会被认定为同居。离婚带来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三方面:人身,财产和子女抚养。离婚了还住在一起怎么认定的问题属于身份方面的问题,并不是一些人想的那样属于事实婚姻或者是婚姻关系的恢复,而是同居。
该行为只是属于一般的同居关系,但是这种同居关系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法律既不会保护同居关系,但是也不会干涉男女双方的这种关系。
一、什么是同居权:
同居权是基于配偶身份产生的权利,夫妻住在一起,是结婚后夫妻的同居权的表现之一。同居是指合法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共同生活,包括夫妻共同寝食、相互辅助和进行性生活。共同生活的一个固有要素是共同居住,即同吃、同寝、同作和同住所,是一种男女的相互托付,其中人身特权是主要内容,而性特权尤为突出。这一特殊的人身方面的义务,实际意味着配偶间正常性自由和配偶以外不正当性生活的无自由或禁止。
夫妻如果离婚后,就会丧失配偶权,还住在一起会被认定为同居。
1、同居期间的个人收入依然是个人财产,不属于共同所有;
2、其同居关系不受法律所保护;
3、其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在分手时可以协商分割或者请求法院判决分割等。
总的来说,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后,仍然居住在一起,会被认定为同居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