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驳回再审需要哪个部门签字

2024-08-31 03:52:15

再审申请被驳回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抗诉,检察院会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最后做出是否抗诉的决定。因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我国的法律中规定是可以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一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如果其中发现相关的裁定或是调解书的内容中发现有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是社会利益的情款,就可以提出抗诉。同样的在各级的人民检察院对于同级的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中发现了调解书中具有损害国家利益的,损害社会利益的内容,就可以依法向同级的人民检察院提出对于相关裁定或是判决的检察意见,并且发生这样的情况还需要向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备案,也可以提请上一级的人民检察院向同级的人民法院提出抗诉。当然也不会是所有的再审申请被驳回都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检察意见或者是抗诉。如果是发生了再审申请被驳回的情况,当事人又向相关的人民检察院提出了检察意见或是抗诉的,在人民检察院受理抗诉之后,根据相关的法律判定为符合再审的情况,相关的人民检察院就会向法院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们民法院就可以将相关的判决或是裁定交由下一级的人民法院进行再审。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被上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后,人民检察院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提出抗诉,受理抗诉的人民法院可以交由下一级人民法院再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