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章:“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未成年人依法应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捕,16到18周岁未成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也不执行拘捕。,该案要处置就应该处置双方。,该案还可以调解,调解后双方都不承担治安行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捕,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捕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捕,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