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要交换证据吗

2024-08-31 03:51:02

法律分析:需要,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需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有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一、确认劳动关系要哪些证据

确认劳动关系需要以下证据: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有劳动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劳动者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拖欠工资和赔偿金;

3、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4、劳动者有欠条的,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