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处罚的具体程序包括:1、简易程序;2、听证程序;3、普通程序:行政机关传唤当事人、行政机关履行告知义务、作出处罚决定、处罚决定的执行、当事人申诉或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所给予的行政处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对行政处罚不服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行政机关违法给予行政处罚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提出赔偿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