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全市区县医保中心;
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
3、单位新增批量制卡的,至单位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
法律分析:1、全市区县医保中心;
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
3、单位新增批量制卡的,至单位所属的区县医保中心申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三条建立城镇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以下简称个人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以下简称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制度。个人帐户的所有权属于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属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全体人员。
第四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双方共同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