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社保卡由用人单位统一申办的,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凭劳动保障证副本或单位介绍信及《单位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并及时发放给申领人,不得漏发和迟发。
2、社保卡由个人申办的,凭个人有效证件和《个人领卡通知单》到申办受理机构领取;委托他人代领的,委托人应出具本人有效证件和被委托人的有效证件及《个人领卡通知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第七十八条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