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2024-08-31 03:45:15

关于定金《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关于精装房的质保问题

一般来说,对业主房屋保修期是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签订买卖合同时,应明确交付房的装修标准,明确装修材料以及家具的品牌、具体型号规格。验房时没有达到合同约定装修标准的,业主应收集证据,拒绝办理交房手续,通知开发商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协商不成,可依法起诉房屋开发商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于农村房子继承的问题

农村房屋是农民私有财产,按照遗嘱继承或法定继承。宅基地属农民集体所有,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可由继承人继续使用。

关于强拆的法律手续

房屋强制拆迁程序:申请、审查、组织听证、报批、证据保全、法院作出决定、实施。

()行政强迁,经区、县房地局申请,由区、县人民政府责成区、县房地局和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部门实施的强迁。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司法强迁,由区、县房地局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实施的强迁。实施强迁的同时,拆迁人对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的补偿安置同时实施。

关于契税征收的问题:怎么界定首套房

看是否符合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所谓的“首套房”得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买房人年满8周岁;

、买的房子是9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3、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不过与父母一起购买的、按照房改政策购买的、通过继承遗产或拆迁安置获得的住房除外。

关于房屋交易中的延期违约金如何确定的问题

房屋买卖中逾期交(支)的违约金由买卖双方在合同中进行约定,发生后按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逾期付款的;

按未支付部分数额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

违约金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该内容由严俊律师和律说律答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