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违约方在合同生效前未能按约履行,违约方应予以赔偿。赔偿金额应当包括交付后不能正常使用或破坏质量保证问题等直接损失,并包括因违约行为而生产或经营所得利润的损失,以及受到的由第三人提起的诉讼或仲裁所支出的合理费用等间接损失。而对于投资纠纷中因违约而导致的损失,应当通过司法程序确定具体数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违约方应当赔偿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因违约所产生的利润不能得到的间接损失;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当事人之一的原因发生不能履行的情况,致使对方受到损失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赔偿损失;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对违约赔偿金数额争议,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根据合同约定、当事人的实际损失和违约情况等因素,判断有关违约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