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解除时是否需要双倍补偿
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许。
1.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2.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