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能复议撤销。如果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比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等这些处罚决定,那么可以按照法律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行为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主要事实不清、缺乏证据的;依据使用错误的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捕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举措决定不服的;
(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