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没有自动离婚。法律规定的离婚方式只有两种,一种是双方协商离婚,一种是诉讼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都有相应的程序。如果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婚姻关系不会因为分居两年而自动解除。协议离婚程序如下:
(1)准备离婚协议。男女双方必须签订书面离婚协议,离婚协议必须包括自愿离婚和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协商。
二、受理申请。男女双方需拿着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面离婚协议等材料亲自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
(3)冷静期。自申请离婚登记之日起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离婚的,可向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就是所谓的30天冷静期。
(4)审查和发证。如果30天过去了,从第31天到第60天,男女双方都必须亲自到民政局申请离婚证。诉讼离婚程序如下:原告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复印件及相关证据;法院审查原告提交的文件和材料,决定是否立案,告诉不受理的理由。法院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书面答辩。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要程序。调解有三个结果:一是调解后双方和好,原告撤诉,诉讼结束;二是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人民法院按协议制作离婚调解书。调解书送达后,发生法律效力,婚姻关系从此解除;第三,调解无效,应立即进入下一个诉讼程序。
三、审理和判决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如果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将判决离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