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合同合法的签订方式包括:签约各方首先要就合同内的条款信息进行确认,然后合同发起方在可靠的第三方电子合同签署平台上发起合同签署邀约,通过上传合同、加签自己的可靠数字签名,将合同发送给其他签署方参与签约。
由于电子合同的签订需要使用“可靠的电子签名”方具法律效力,因此建议最好使用可靠的第三方电子合同平台,以保证电子签名的可靠性和合同签署的安全性。其实签订电子合同是一个简单快捷的过程,只需要一台联网的电脑和一个可信任的第三方电子合同签署平台。
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电子合同是可以作为电子证据被法院采纳的。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的规定,证据的种类包括电子数据,同时《电子签名法》也规定,数据电文不得仅因为其是以电子、光学、磁或者类似手段生成、发送、接收或者储存的而被拒绝作为证据使用。
根据《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电子合同要作为真实有效的证据,必须保证三个可靠:生成、储存、传递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整性方法可靠;用以鉴别发件人的方法可靠。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订立,以数据电文的方式生成、储存或传递的合同。
电子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又称为电子商务合同,根据相关法律可将电子合同定义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同时,电子合同也是合同的一种形式,它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有别于传统的合同订立方式,整个签署过程需要配合电子签名、第三方取时、防篡改等技术,只有应用了这些关键技术的电子合同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
一、电子合同的优点
电子合同因其节约时间、人力成本的优势及便捷多样的管理方式,极大地提升个人及企业、组织的效率:
——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的成本。电子合同在线签订,合作方无需长途奔赴或等待快递送达,快速、便捷,随时随地,想签就签。
——易于保存和管理。电子合同可以直接储存在计算机或云端,不会占据物理空间,易于分类,调取查阅也比查阅纸质合同便捷。
——保障安全性。电子合同的签署涵盖了可靠的电子签名技术(数字证书认证和第三方取时技术),在确保合同签署各方的身份真实有效的同时达到防篡改目的。此外,电子合同还采用了密码验证和在传输过程中加密技术,集多重保障于一身。
由于国内个人征信系统及法律环境的相对不完善,很多人认为电子签名就是手写签名的电子版,其实这种说法是错误的。电子合同是被法律认可的一种合同签订形式,一份加载了可靠电子签名、第三方取时、防篡改等技术的电子合同具有同纸质合同一样的法律效力。
根据《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方被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并具有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根据《电子签名法》相关规定,电子签名不适用于下列文书,因此,以下情况一般不适用电子合同:
(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
(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
(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