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的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
2、夫妻双方婚前以共有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共同还贷,婚前取得房产证且房产证登记在一方名下的由于一般情况下,在认定房产归谁时的依据就是房产证上的名字。未登记方如果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房产就会认定为一方财产,在分割时不予分割。
一、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有效吗
婚前房产可以加女方名字,加了名字之后就是双方共同财产,这当然是有效的。房屋产权的取得是以登记为准,婚前购买的房屋,无论是一方贷款购买的房屋,还是一方全部出资购买的房屋,婚后,在房产证上都可以增加女方的名字。夫妻一方婚前出资购买的房屋,无论是全部出资还是按揭贷款购买,一般都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在房产证上增加了女方的名字,那么,将视为夫妻双方对该房屋的归属重新做出了约定,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双方就房屋可以进行分割,具体如何分割,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法院依法判决。
二、如何认定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对于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以及如何进行分割,主要是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来判断和处理: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的房屋,并取得房屋产权,因为房屋是在婚姻存续期间内取得,因此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2.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是婚前财产。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对这种情况,如果不能证实自己有出资且不是赠与给另一方的前提下,只能是认定为房产证上的一方人的婚前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