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是不需要分居一年的。夫妻双方如果因为感情确实破裂,即可协商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我国离婚的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协议离婚,第二种则是诉讼离婚。如果夫妻双方属于自愿离婚的,双方可以至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申请离婚;对于选择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则需先行签署《离婚协议书》,并亲自至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如果夫妻双方对于离婚无法达成一致的,一方可至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受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应该先行调解;如果夫妻双方的感情确实已经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应该准予离婚。
一、离婚手续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对于离婚需要携带的证件材料,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是分为以下两个情况的:1、对于协议离婚的情形,其夫妻双方带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准予离婚且发放离婚证。2、对于诉讼离婚,其当事人带离婚起诉状到其管辖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但是其当事人要携带其证明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
二、男方出轨,女方怎样处理离婚
男方出轨,女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协商不成也可以选择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是由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携带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起诉状及副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应当由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