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是不能代替身份证使用,有些情况下必须使用身份证。如以下情况:1、居民登记;2、户口登记;3、兵役登记;4、婚姻登记;5、入学、就业;6、办理公证事务;7、前往边境管理区;8、办理申请出境手续;9、参与诉讼活动;10、办理机动车、船舶驾驶证和行驶证,非机动车执照;11、办理个体营业执照;12、办理个人信贷事务;13、参加社会保险,领取社会救济;14、办理搭乘民航飞机手续;15、投宿旅店办理登记手续;16、提取汇款;17、寄卖商品;18、办理其他事务。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持有人身份的一种法定证件,多由各国或地区政府发行予公民。并作为每个人重要的身份证明文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三条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第六条居民身份证式样由国务院公安部门制定。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统一制作、发放。居民身份证具备视读与机读两种功能,视读、机读的内容限于本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项目。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对因制作、发放、查验、扣押居民身份证而知悉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应当出示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一)常住户口登记项目变更;(二)兵役登记;(三)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四)申请办理出境手续;(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用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的其他情形。依照本法规定未取得居民身份证的公民,从事前款规定的有关活动,可以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证明方式证明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