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判给未失踪的一方,如果夫妻双方有一方失踪,另一方因残疾或疾病等没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同时,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抚养孙子女、外孙子女的义务,除非未成年子女的父母都已不幸去世。丧偶儿女的抚养权一般归母亲,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
法律分析
离婚是指夫妻双方通过协议或诉讼的方式终止婚姻关系,解除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夫妻双方有一方失踪的,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只能判给未失踪的一方。如果夫妻一方失踪,另一方因残疾或疾病等没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由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一、婆婆能抢到孩子抚养权吗
婆婆不能抢走孩子的抚养权。如果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有一方仍然存活,那么该子女的抚养权仍归存活的父或母。除非未成年子女的父母都已不幸去世,才会让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肩负抚养的义务。所以只有未成年子女不幸双亲去世,婆婆才能争取孩子抚养权。
二、丧偶儿女的抚养权给谁
按实际情况,如果父亲去世,孩子抚养权就归母亲了。
但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主张对孙子女的抚养权。另外,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也可以主张自己的扶养义务。
拓展延伸
女方失踪,抚养权归谁?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的规定,女方失踪后,抚养权归谁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法律程序来解决:
1.女方失踪后,其子女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责任。
2.如果女方父母或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同意该诉讼,则可以作为被告。
3.如果女方父母或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不同意该诉讼,则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4.如果女方作为原告,其子女作为原告的,则应当与女方共同起诉,被告包括男方和孩子的其他监护人均为共同被告。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如女方失踪,其子女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要求男方承担抚养责任。而如果女方父母或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同意该诉讼,则可以作为被告。如果女方父母或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不同意该诉讼,则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因此,抚养权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解决。
结语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断,不能简单地套用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该得到平衡,同时也需要考虑到家庭、社会和孩子的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