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工伤职工的权益

2024-08-31 03:32:52

试用期内工伤不影响劳动者权益,用人单位不得辞退。试用期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应被认定为工伤,享受相应保障。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能解雇,劳动者有权主张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职工在试用期内因工作原因等受伤,属于工伤,与试用期身份无关,在试用期劳动者的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是不能辞退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辞退劳动者的,劳动者向用人单位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工伤可否辞退的法律依据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试用期内工伤职工的保障措施

试用期内工伤职工的保障措施是为了保障在试用期内发生工伤的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试用期内工伤职工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伤待遇。具体措施包括:首先,雇主应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预防工伤事故的发生;其次,试用期内工伤职工有权享受医疗救助和康复治疗,包括免费医疗和康复费用的报销;此外,工伤期间,试用期内工伤职工有权获得工伤津贴,以弥补因工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最后,如果试用期内工伤导致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雇主应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金。这些保障措施旨在确保试用期内工伤职工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为他们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补偿。

结语

试用期内发生工伤的职工应得到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伤待遇,雇主不得辞退职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试用期内因工作原因受伤的情况应被认定为工伤。试用期工伤职工享有医疗救助、康复治疗、工伤津贴和伤残赔偿金等保障措施,以保障其合法权益。这些措施旨在为试用期工伤职工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补偿,确保其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二十五条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对放射工作场所和放射性同位素的运输、贮存,用人单位必须配置防护设备和报警装置,保证接触放射线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

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用人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工伤保险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修正):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四十八条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有异议,或者因劳动者的用人单位解散、破产,无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存在异议的资料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定;有关部门应当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