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股权转让应遵循哪些原则

2024-08-31 03:32:04

国有股权转让要遵循的原则有需要通知其余的股东。并需要提交产权转让申请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转让方的内部决策文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股权转让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一、国有控股子公司属于国企吗

国有控股子公司属于国企。国有相对控股企业,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所占的比例虽未大于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分所占比例的企业。

一、国有股权转让的基本程序如下:

1、制定《转让方案》,申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进行审批;

2、清产核资由转让方组织进行清产核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资产移交清册;

3、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实施审计并委托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

4、召开股东会就股权转让事宜进行内部审议,形成同意股权转让的决议、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

5、申请挂牌选择有资格的产权交易机构,申请上市交易;

6、转让方和受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取得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

7、转让方将股权转让的相关文字书面材料报国有产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

8、产权登记转让方和受让方凭产权交易机构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以及相应的材料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9、交易完成,修改《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名册,进行变更登记。

二、国有股权转让的要求如下:

1、转让国有股权应以调整投资结构为主要目的;

2、转让国有股权须遵从国家有关转让国家股的规定,由国有股持股单位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入的投向、转让数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定价、转让时间以及其他具体安排;

3、转让国有股权的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4、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持股的股东单位转让国有股权后,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转让收入的金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及实施结果。

综上所述,国有控股子公司属于国企,如果股权转让就需要服药要求。包括调整投资结构等,如果不符合就无法进行转让。

二、股东内部股权转让流程

有限责任公司内部股权转让,需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登记变更。内部股权转让导致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产生变化,需要同时变更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是股东基于彼此的信赖而建立起来的,兼有资合与人合的特点,为了维持公司股东彼此信赖的需要,为了维护公司内部的稳定性,保持股东间良好的合作关系,股东在转让股权时,应首先考虑在公司现有的股东间进行。根据《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签定股权转让合同是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环节,必须明确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条款内容建议由律师或专业人员起草。股权转让应向工商机关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应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三、股权变更需要什么资料

股权变更需要以下资料:

1、变更登记申请表;

2、已经根据股权变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3、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

4、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

5、股权转让协议。

一、股权变更流程如下: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

2、变更营业执照;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

4、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

5、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二、公司股东资格的取得方式如下:

1、设立时的原始取得。即基于公司的设立而向公司投资,从而取得股东资格;

2、设立后的原始取得。即在公司成立后,增资时,通过向公司出资或者认购股份的方式而取得股东资格;

3、继受取得,也称为传来取得或派生取得,即通过受让、受赠、继承、公司合并等途径而取得股东资格,取得股份的受让人、受赠人、继承人、继受人就成为公司的新股东;

4、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是指股份的受让人,依据公司法所规定的转让方法,善意地从无权利人处取得股票,从而获得股东资格。

总之,股权变更需要变更登记申请表、已经根据股权变更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盖公章的股东会决议、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的复印件、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变更流程为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变更营业执照;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税务登记证,拿着税务变更通知单到税务局办理;变更银行信息,拿着银行变更通知单基本户开户银行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一百三十九条

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日内或者公司决定分配股利的基准日前五日内,不得进行前款规定的股东名册的变更登记。但是,法律对上市公司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