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对无收入一方,如果生活确实困难的,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
离婚时一方年轻有劳动力,暂有生活困难,无法维持生活的,另一方可给予短期的或一次性的经济帮助;
至于帮助时间长短,可以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存能力、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生活水平、双方年龄状况、子女抚养来确定。
对于老年人离婚的,一方年老体弱或病残、失去劳动能力而无生活来源的,另一方应在居住和生活方面给予适当安排。
一、经济帮助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经济帮助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从时间上看,一方生活困难必须是离婚时已经存在的困难,而不是离婚后任何时候所发生的困难都可以要求帮助;
(二)从经济条件上看,受帮助的一方有生活困难。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三)从另一方的经济能力来看,提供帮助的一方应有负担能力。
二、夫妻一方生病可否离婚
夫妻一方生病双方可以离婚。法律并没有规定夫妻一方患有疾病不能离婚,我国实行离婚自由,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能协议一致,可以办理协议离婚;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夫妻双方有相互扶持的义务,如果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但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在结婚登记前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