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一般都属于同居关系,双方对共同生活期间的财产分割与子女抚养存在争议可以 到法院起诉 要求分割财产,以及确定子女的抚养权。 如感情确已破裂 可以起诉离婚 ,离婚诉讼最好首先要让律师固定好相关的证据(比如被告方在东莞满一年的证据,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证据,一方存在严重过错的证据,财产状况的证据,以及一方抚养子女更有利于小孩成长的证据)这样才能达到诉讼目的。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 抚养 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