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可以划分4个责任,具体如下:1、全部责任,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的一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担事故的责任;2、平等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作用相称的,双方负平等责任;3、主次责任,双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4、无责任,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对交通事故认定提出异议的途径:1、陈述和申辩,如果是当场受到处罚的,可以当场直接向处罚人员进行陈述和申辩,非当场处罚的会在一个拟处罚告知书上告知你可在7日内到大队陈述和申辩;2、复核申请,陈述和申辩后做出处罚决定书,不服的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级公安或同级政府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复核的结果有维持原决定、撤销原决定、撤销原决定并责令原机关重新做出决定三种;3、复核结果是“撤销原决定并责令原机关重新做出决定”,但原机关逾期不做决定的,可向原机关的监督或监察部门交申请要求快点做决定;4、或直接就向上级复议或向法院起诉。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