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应根据实际情况区分,不仅涉及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和死亡赔偿金,还可能包括医疗费和误工费等其他项目。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取决于事故的严重程度和行为人的态度,积极赔偿可以从轻处罚,但严重情节仍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根据刑法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交通肇事行为可构成交通肇事罪。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撞死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就要被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若行为人对受害人进行了积极的赔偿,可以酌情从轻处罚。在一定情况下,例如没有其他加重情节,认罪态度良好,偶犯,初犯,法院可能判处缓刑,在这种情况下,就可以不用坐牢。但是如果情节严重,有从重情节,即使积极赔偿,也要判处有期徒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很多人认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中,只会涉及到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死亡赔偿金。但其实,事故在发生之后可能受害人并没有当场死亡,就需要对其进行抢救、治疗,相应的也就会产生医疗费。而之后受害人的家属可能需要来照顾,协助处理事故后续事宜,耽误其工作的那么也有可能产生误工费。因此,关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的项目,还是应当根据实际的事故情况作出区分,不能一概而论的认为只有上面提到的三个项目。
结语
交通事故涉及人身伤亡,责任重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行为人,将追究交通肇事罪的刑事责任。积极赔偿受害人可能会从轻处罚,但情节严重、有加重情节的则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根据司法解释,符合一定情形即可定交通肇事罪。在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中,除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考虑医疗费、误工费等其他项目。因此,对于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应综合考虑事故情况,不能一概而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