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双方可协商孩子抚养权,否则法院决定。法院综合考虑生育能力、经济状况、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因素,以保障子女身心健康。两周岁以下一般判给女方,十周岁以上优先考虑孩子意愿。
法律分析
离婚时,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协商不成时,可以诉请法院解决,法院一般会做出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的抚养权判决。会从生育能力、经济收入、文化水平、工作性质、生活习惯、生活环境等方面综合考虑。但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判决给女方。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法院会优先考虑孩子的意愿。
拓展延伸
离婚后如何确保孩子的幸福成长
离婚后,确保孩子的幸福成长需要父母共同努力。首先,父母应建立良好的沟通和合作机制,共同制定关于孩子抚养、教育和日常生活的规划。其次,父母应尽量保持稳定的生活环境和日常规律,给予孩子安全感和稳定性。同时,父母应尊重孩子的感受和意见,给予他们充分的参与和表达的机会。此外,父母应积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提供良好的教育资源和学习环境。最重要的是,父母应保持爱与关怀,给予孩子足够的爱和支持,让他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和幸福。通过这些努力,我们可以确保孩子在离婚后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结语
离婚后,保障孩子幸福成长,父母需共同努力。建立良好沟通、制定规划,关注孩子需求;提供稳定环境、尊重意见,增强安全感;引导正确价值观,提供教育资源;给予充分爱与支持,传递家庭温暖。共同努力,确保孩子健康、快乐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