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社保卡和医保卡是一张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IC)卡。社保卡作用1、个人社会保障相关信息记录、电子凭证和信息查询等;2、记录参保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性别、民族、户籍所在地等基本信息;3、查询本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缴纳情况;4、可持卡到医院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结算,到药店买药;5、办理医疗、失业、养老、工伤和生育等社保事务;6、查询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累计总额等信息;7、办理领取养老金等社保事务,进行求职、失业登记,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职业培训等;8、用于身份证明。社会保障卡作用十分广泛,持卡人不仅可以凭卡就医进行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实时结算,还可以办理养老保险事务;办理求职登记和失业登记手续;申领失业保险金;申请参加就业培训;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申领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网上办理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等。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准,社会保障号码按照《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法律依据:《社会保障卡发行管理流程》第二十四条 社会保障卡通用测试程序如下:(一)发卡地区将申请资料委托专人或以邮寄方式送至部信息中心。(二)部信息中心在接到发卡地区通用测试申请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下测试工作:1.标准符合性审核:包括社会保障卡规范所定义的卡面设计、卡内应用文件的建立情况等;2.安全性审核:包括全国通用的应用密钥加载情况,社会保障卡与社会保障PSAM卡间密钥的匹配情况等;3.跨地区通用性测试:包括全国通用的外部认证、数据读取、数据更新、内部认证、医疗消费交易等功能的实现情况。(三)部信息中心在完成测试工作后出具测试报告。测试通过的,同时出具《社会保障卡通用测试通过通知书》(附件13);未通过的,发卡地区应对测试报告中的测试错误及时更正,调整后再重制2张样卡,送至部信息中心再次进行检测,直至测试成功。测试样卡用做测试记录留存,不予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