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遗产继承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2024-08-31 03:22:08

房屋遗产继承方式及遗产税问题简述

本文主要概括了房屋遗产继承的几种方式,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口头或公证遗嘱等,并列出了相关法律依据。此外,文章还提到了我国目前对遗产继承不征收遗产税的政策,但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时需要缴纳契税。最后,对于特定情况下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法律分析

一、房屋遗产继承遗嘱的方式有哪些

1、房屋遗产继承遗嘱的方式主要有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口头或者公证遗嘱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六条,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第一千一百三十七条,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遗产继承需要交税吗

我国目前税收方面的法律、政策均没有规定对于遗产继承收取遗产税,即目前是不征收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之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售后公房是产权人的合法私有财产,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1)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3)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因此如果是子女根据遗嘱继承父亲售后公房的,是不需要征收契税的。

结语

综上所述,房屋遗产继承的方式包括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口头或者公证遗嘱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遗嘱的形式和见证人的要求有具体规定。至于遗产继承是否需要交税,我国目前税收法律和政策并未规定对于遗产继承征收遗产税。根据相关规定,法定继承人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继承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的,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对于房屋产权的无偿赠与,根据具体情况可能会涉及个人所得税的征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遗嘱继承和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八条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继承第三十三条遗嘱效力,适用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