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办理公司清算通常至少是一年。公司清算是指公司解散时,为终结现有财产等法律关系,按照法定程序清理、处分和分配公司财产债权债务关系,从而剥夺公司法人资格的法律行为。企业破产清算非常复杂,破产可能会重组,意味着继续经营,时间无法确定。而且如果企业最终因为没有财产可分配而进入结束阶段。但是清产核资又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