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还是继续经营?

2024-08-31 03:19:31

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时,无需进行清算。公司合并时只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通知债权人,无需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后,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消灭其法人资格。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

法律分析

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时,无需进行清算。

一、公司合并如何进行资产的清算

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有各方协议,以及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并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只有在公司解散时,才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公司解散的法律效应有哪些

在公司解散之后,其带来的法律效果一般是公司进入清算程序,而公司除了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而在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也应该注意的是,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

拓展延伸

公司解散前是否进行清算

不一定,如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可以不进行清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因《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结语

在特定情况下,如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而需要解散时,无需进行清算。但公司合并或分立后,应当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在公司解散清算过程中,应注意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