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后,应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若逾期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院应受理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分析
公司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拓展延伸
公司清算组的设立时间限制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组的设立时间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公司法》规定,当公司决议解散或者被裁定破产时,应当在解散或者破产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设立清算组。清算组的设立包括确定清算组成员、制定清算计划等程序。在清算组设立后,清算组成员将负责处理公司的债务清偿、资产清算等事宜,以确保公司清算工作的顺利进行。因此,公司清算组的设立时间限制是在解散或者破产决议作出之日起的30日内。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清算组的设立时间受到一定的限制。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如果公司逾期未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债权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的设立对于公司的债务清偿和资产清算至关重要,以确保公司清算工作的有序进行。因此,公司应尽快成立清算组,以便高效地处理清算事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六章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义务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