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买房,婚后写女方名字,离婚时的分割:
婚前全款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将被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该商品房的所有权依法由夫妻共同共有,如果一旦离婚,该房子需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一、房产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我自己买的,离婚以后怎么弄
如果是婚前购买的,是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只能作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归一方个人全部所有。
如果是一方单独出钱在婚后买房,除非双方对房产有明确产权的协议,一般情况下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夫妻一方用个人财产在婚后全款住房时,如登记在自己名下,则该住房视为其个人财产在形态上的“自然转化”,仍属其个人财产,如果该房登记在其配偶名下则视为赠与,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可分得50%的房产份额。
二、夫妻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1、婚前买房
1、婚前还清个人贷款或是全款买房,房屋落在自己名下的,无论是婚前还是婚后取得房屋产权
均视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结婚前已支付了房屋首付,并向银行贷款,房屋落在自己名下,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
该房屋认定为个人财产,而夫妻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房屋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由双方平分,而尚未偿还的贷款则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3、房屋落在对方名下
按共同共有处理,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多会视为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予,按登记方个人财产处理。
4、房屋落在双方名下
房屋算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考虑出资情况,一律平分。
2、婚后买房
(一)一人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
1、房屋落在自己名下
如果房屋已经支付了全部房款,算个人财产。
如果房屋只是支付了全部首付款,房屋按个人财产处理;只不过房屋尚未偿还的部分以及房屋增值价值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属共同共有。
2、房屋落在双方名下或对方名下
房屋算是共同财产,实际算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房屋产权。
(二)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
1、无论落在双方名下,还是落在一方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若落户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一般视为未成年子女财产,由抚养方暂时管理。
三、离婚房子归属权的问题
1、婚前购买的商品房,此处商品房指已经在婚前付清购房款,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
2、使用权性质的房屋由一方在婚前承租的、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3、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处理:
1、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在婚前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是单独赠与给子女,属于子女的婚前财产,将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及未来媳/婿共同名下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
2、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婚前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按揭商品房,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归还贷款的,在离婚时已经取得房屋完全产权的:
1、婚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买卖合同的那方是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由该方承担;
2、婚前由一方名义支付的首期属于支付方个人财产;
3、该房屋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4、由取得该房屋产权的购房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五、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的,法院不对房屋的所有权作出判决,只能判决房屋由谁使用,等到取得所有权后另行起诉,解决最终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