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登记在哪里办

2024-08-31 03:17:46

法律分析:

生育证明一般在户口所在地的计划生育服务站开具。如果是外迁户人员的,则在拟入户口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办理生育证明。如果属流动人口的,则在其现居住地街道计生工作机构办理。由于国家政策放宽,育龄妇女第一胎,基本不用到当地计生部门开具计生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