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无效后应当按照法定继承。依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有关规定,遗嘱无效的部分涉及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是一种法律推定继承,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被继承人与继承人之间的近亲属关系,推定被继承人生前愿意交自己的遗产由全体继承人按照近亲属亲等的远近,一般均等分配的方法进行继承。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