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如果婚前一方有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证一般归还贷人名下,另一方根据还贷数额和房屋涨价进行补偿;如果未办理房产证,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如果有加名,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法律分析
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共同还款,离婚后分割房产的情况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婚前个人首付,婚后共同还款的,通常判给房产证署名一方,对另一方根据共同还贷数额以及房屋涨价的部分进行补偿;(2)婚前个人贷款买房未办理房产证的,判决由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使用;(3)婚前个人贷款买房并加名的,另一方有权分割房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该内容由信金国律师和家和律云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