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彩礼已被女方花光还能不能要回,需视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或者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男方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生活困难的,是可以要回彩礼的;
2、如果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又生活了较长时间之后又离婚,是很难要回彩礼的;
3、如果能举证证明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话,可以要回部分彩礼。
一、离婚财产的分割的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2、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如果有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跟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二、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的情形如下: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总之,退还彩礼是男方可以实施的行为,但前提一定要符合条件,只有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形之下可以退还,其它的情形都是不能退还彩礼的,因此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保障到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