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从单位退休的参保人员,退休手续由员工企业单位的社保专员负责办理。1、用人单位持职工已签字的《养老保险手册》,到社保分中心打印《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及平均工资指数情况单》、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退休待遇审批手续。当职工已经符合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时,可以向社保部门进行申报。到当地的社保部门提交企业职工退休申请表和社保缴费基本情况确认表以及本人的身份证和证件照。社保局工作人员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受理成功会通知职工的单位提供档案。经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后,退休员工就可以带上退休证进行确认。正常退休为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特殊工种退休为参保人员达到特殊工种退休年龄后自愿申请办理退休并被批准的次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二条 工人退休以后,每月按下列标准发给退休费,直至去世为止:符合第一条(一)、(二)、(三)项条件,抗日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解放战争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按本人标准工资80%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参加革命工作,连续工龄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5%发给;连续工龄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70%发给;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60%发给。退休费低于25元的,按25元发给。符合第一条第(四)项条件,饮食起居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90%发给,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给一定数额的护理费,护理费标准,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普通工人的工资;饮食起居不需要人扶助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同时具备两项以上的退休条件,应当按最高的标准发给。退休费低于35元的,按35元发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