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都在异地如何离婚?

2024-08-31 03:11:29

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后,在民政局登记离婚领取离婚证;诉讼离婚则是夫妻无法就是否离婚、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向法院起诉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

异地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不在同一地方时的离婚。不管是异地离婚还是同地离婚,都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办理,没有第三种方式可供选择。

(一)、异地协议离婚,夫妻一方或者双方在外地协议离婚,离婚办理的方法为:双方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二)、异地诉讼离婚,与普通诉讼离婚并无不同,最大的不同点就是确定起诉法院,不同情形下起诉法院也不同。

1、夫妻一方在外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双方均在异地超过一年,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3、被告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离婚的情形,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5、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