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会受苦的,只是限制人犯的自由。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会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在生活上予以适当照顾。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行政拘留不会受苦,会被限制人犯的自由外,但根据法律的规定,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所谓行政拘留,简单来说就是某个人因为做一些不好的事情,被拘留在了派出所里面,没有了自由。因此,可以这样说,行政拘留除了没有了个人自由,不能到处行走以外,并不会在里面受苦。因为监狱是一个文明的地方,虽然里面都住着很多犯人,但是监狱也有规矩,不能够在监狱里面进行打架斗殴,更不能欺负教官或者监狱里面的同事,如果一旦发生了欺负的行为的话,那么犯人可能就去罪加一等了。
不管是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在审核活动的最后都会宣读判决书,案件最后流程就是依据判决执行。对于一审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如果当事人不服,那么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但有能力而拒不依据法院判决、裁定执行,可能会强制执行,甚至还可能触犯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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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四条、第二十三条规定:
第四条,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
第二十三条,人犯在羁押期间的伙食按规定标准供应,禁止克扣、挪用。
对少数民族人犯和外国籍人犯,应当考虑到他们的民族风俗习惯,在生活上予以适当照顾。
《拘留所条例》第三条规定:
第三条,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