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三天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2024-08-31 03:05:30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拘留的人被公安机关认为需要逮捕时,应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特殊情况下,审查时间可延长至四日。对于重大嫌疑分子,审查时间可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在接到审批书后的七日内作出决定。

法律分析

拘留三天,是从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之日起开始计算的。刑事拘留最长不得超过37日。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拓展延伸

拘留期限如何计算?

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在某些法律体系中,拘留期限的计算通常以天为单位进行。一般来说,拘留期限的计算从拘留开始的那一天开始算起,不包括该天,到期限的最后一天结束,也不包括该天。如果拘留期限跨越了一个月的起止日期,那么通常会按照每个月的天数进行计算。此外,如果拘留期限的到期日是一个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那么通常会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拘留期限计算方法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法律规定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或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结语

根据不同的法律体系和具体情况,拘留期限的计算方法有所不同。一般来说,拘留期限从拘留开始的次日开始计算,不包括该日,到期限的最后一日结束,也不包括该日。如果拘留期限跨越了一个月的起止日期,通常会按照每个月的天数进行计算。如果拘留期限的到期日是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通常会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请在实际操作中参考当地法律法规或咨询专业人士。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七节 查询、冻结 第二百四十三条 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为六个月。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对于重大、复杂案件,经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冻结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财产的期限可以为一年。每次续冻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四节 拘 留 第一百二十七条 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拘留通知书应当写明拘留原因和羁押处所。

本条规定的“无法通知”的情形适用本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有碍侦查”:

(一)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二)可能引起同案犯逃避、妨碍侦查的;

(三)犯罪嫌疑人的家属与犯罪有牵连的。

无法通知、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对于没有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家属的,应当在拘留通知书中注明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