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徐州睢宁拆迁区域

2024-08-31 03:05:30

法律分析:中山南路东侧、睢宁人家地块 老纱厂生活区地块、人民东路南侧董林组片区地块 东升社区安置区棚改地块、新市街南侧、香榭梧桐西侧地块 原劳动局局部改造、睢城街道南部片区地块、睢城街道八里片区地块、睢河街道片区地块。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