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占用200万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的便利,非法占有本单位的财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没收财产。从事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托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有前款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六十七条自首犯罪后自动自首,如实自首的,是自首。自首的罪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嫌疑人、被告人、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未掌握的其他罪行的,应当自首。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第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和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数额大、数额大的起点,按照本解释中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应金额标准规定的
二、五倍执行。第一条贪污、受贿金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较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第二条贪污、受贿金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国家监察委员会管辖条例》(试行))》
(14)职务侵占罪中数额大、数额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两倍(六万)、五倍(一百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