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汽车牌照构成盗窃国家机关证件罪。
实施盗窃车牌的行为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盗窃国家机关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机动车牌照性质的认定是定罪量刑关键。机动车牌照是由国家机关制作并颁发的,用以证明每一辆汽车法定编号的证件,具有国家权威性,符合国家机关证件的特征,属于国家机关证件。
行为人为敲诈汽车使用者的钱财而盗窃车牌,其实施盗窃车牌的行为侵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秩序,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认定为盗窃国家机关证件。
普通的汽车牌照仅是一种权利凭证,只有在与机动车结合使用,才能发挥其价值,一旦脱离车体,其本身作为一种财物的价值有限,达不到盗窃罪数额要求。故对王某实施的盗窃汽车牌照行为以盗窃国家机关证件定罪量刑。
一、盗窃罪立案金额是多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下发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一般、重大、特大盗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五百元至二千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五千元至二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二、盗窃罪取保候审的条件
涉嫌盗窃罪,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条件就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